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文职:招录2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电脑,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强制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文职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自愿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等程序进行。
(http://sssfy.hunancourt.gov.cn/index.shtml)和“韶山法院”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地点
线上报名:shaoshanfayuan@163.com
现场报名: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5314室。
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予办理)。
咨询电话:郑雅婵18607322046。
2.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需交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附件2)并如实填写《韶山市人民法院招录聘用人员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有驾驶证和其他证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③近期白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项:
1.笔 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
2.面 试。面试前,要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参考对象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3.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面试结束后,综合笔试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四)体 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1:1。
体检由我院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并按分数由高到低递补。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