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湘潭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湘潭大学2023年合同制岗位公开招聘公告》关于体检与考察的规定: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a类岗位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b1岗位以试教成绩排名为准;b2-b17岗位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排名为准;c类岗位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下列人员被确定为体检对象(详见附件)。
(一)时间安排
请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于8月1日早上7:30前到达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中心)集合,登记签到后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含毒检),完成体检后需到工作人员处再进行登记。体检结果由湘潭大学人事处统一领取。
(二)体检有关要求
1.体检前勿熬夜,禁烟酒、油腻食物;
2.体检前请保持空腹,待体检工作完毕后再就餐;
3.体检严禁舞弊或隐瞒病史,全程谢绝亲友陪同;
4.须本人参加体检,如有代检行为,则取消该对象聘用资格;
5.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察有关要求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请各位考生于2023年8月5日下午5点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湘潭大学人事处人力资源科(综合办公楼414),审核无误后领取调档函。
1.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开具);
2.现实表现情况说明材料(应届生由毕业学校或学院二级党组织开具,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街道、村、社区等单位或党组织出具);
3.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合同制岗位应聘人员提供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
附件:湘潭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含合同制岗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湘潭大学人事处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