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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山市委党校(湖南湘潭市)2023招聘工作人员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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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韶山市委党校高质量发展,经韶山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信息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1人、红色教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人,岗位信息资格条件详见《中共韶山市委党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附件1),应聘人员可通过“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oshan.gov.cn)官方网站查阅。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1)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2)应聘人员应在报考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留学国(境)外的学历,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视同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教师资格证:报考专职教师岗位应具备教师资格证(不限学科学段)。

(4)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5.专职教师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6日以后出生),红色教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2年9月6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四、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为:制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领取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录取聘用。

【重要提示】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示。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上通知,特别是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错过时间的,后果自行承担。

(一)发布公告

时间:2023年9月6日—9月15日,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9:00—9月20日17:00。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电子邮箱报名,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电子档,将填报好的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韶山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姓名+应聘岗位)合并在一个Word文档里面(或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313836993@qq.com。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本次招聘网上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理性、谨慎报考。

(三)领取准考证

1.领取准考证时间:9月22日9:00——9月23日17:00

2.领取准考证地点:韶山市委党校511办公室,请考生携带身份证。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专职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申论:为考生提供一系列反映特定实际问题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仔细阅读这些材料,概括出它们反映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此问题的实际方案,最后再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较详细的阐述和论证,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红色教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等,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2.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对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中共韶山市委党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最低至1:3,降低开考比例后报名人数仍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按总招聘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取消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报考比例高的招聘岗位。因报考岗位取消,该岗位应聘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该岗位实际参考考生的平均分即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应聘人员按《准考证》上笔试注意事项,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下同),否则不得参加笔试。

4.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将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中共韶山市委党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公告。

3.资格复审对象: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并列时,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内容:应聘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及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复审。

①有效身份证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

③教师资格证书;

④普通话等级证书;

⑤准考证。

5.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齐全,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由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6.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1.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入围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将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公告。

2.面试方式和内容:专职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教,考生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15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红色教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面试方式为综合结构化面试,共3题计时1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3.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因手机须集中管理,本次招聘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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