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湘潭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缓解消防救援力量缺乏与日益繁重的灭火救援任务之间的矛盾,经湘潭市人民政府批准,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1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担任消防执勤车驾驶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招岗位及数量
消防执勤车驾驶员15名:双眼裸视力4.8以上,持b2、a1、a2照驾证(c、b1、a3勿扰),驾龄至少2年,身体素质过硬,有特种车或消防车驾驶经验、退伍军人优先。
二、工作地点及工作内容
湘潭市全市范围内(含湘乡市区)的各基层中队,负责消防执勤车辆驾驶、灭火救援、社会救助等工作内容。
三、岗位要求
1、年龄24—35周岁男性,逾龄勿扰;
2、身高165cm以上,双眼裸视力4.8以上,体魄健全体态匀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纹身、无耳洞,无任何违法犯罪及其他一切不良记录;
4、热爱消防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
湘潭市消防支队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招录工作。对违反招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提交资料
本人身份证(退伍军人含退伍证)、符合要求的驾驶证(b2、a1、a2照)、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以上证件原件审阅、复印件存档;一寸和两寸蓝底免冠照片各1张。医院身体检查由支队统一组织定点赴检,针对消防员职业特点设定体检项目,体检费用自理。
五、相关待遇及其它
(一)工资、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2600元/月;
岗位津贴:1000元/月;
月考核工资:400—1600元/月(优秀1600良好800称职400);
未休假补助:170—260元/天;
五险一金:试用期一个月后与湘潭市消防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即开始入保(单位上缴约1100元/月,个人上缴约500元/月)。
以上各项随经济水平发展将作适时调整。单位免费提供食宿及制式服装。
(二)休假:每月休假8天(非休假时间住队备勤;当月未休满者发放加班费,视具体情况发放170元(双倍)、260元(三倍)/天不等);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内,每年享受一次带薪年假5天;连续工作三年以上,每年享受一次带薪年假10天。
(三)食宿标准:与国家队指战员享受同等待遇,并按季节气候发放专职消防员制式服装及其他个人被装。
(四)其他:任期内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及体格检查。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号—2019年12月20号
报名科室:湘潭市消防支队14楼司令部专职消防员管理办公室
报名电话:0731—52668603
湘潭市消防支队
20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