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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1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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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劳务派遣人员招聘18名,具体的计划与岗位条件见《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岗位要求:

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在25周岁及以下(199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七)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12月止。

(八)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2月12日--12月14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地点: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5号楼11楼1101室人力资源部。

(三)报名方式与要求

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现场报名时务必携带报名表、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廉洁风险告知书》和《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4)、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由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对报名者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考核。纪检督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属实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重要提醒

本次考试各环节公告、公示等信息在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的通知,了解有关情况,因考生个人原因错过时间节点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考试考核

(一)采取笔试、面试和岗位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参加考试考核,笔试、岗位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面试采取口述答题(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面试考核成绩占20%,岗位考核成绩占40%。

1.笔试:按百分制考试计分,笔试成绩占总分值的4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考试范围:相应的专业基础理论。

(2)考试时间:2022年12月16日8:00(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于考试提前15分钟到达,提前准备好健康码)

考试地点: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5号楼13楼会议报告厅

2.面试: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占总分值的2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口述答题(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为8分钟(含阅题时间)。

(2)面试考察项目: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应变与情绪自控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3)面试时间:2022年12月20日15:00

面试地点: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5号楼13楼1号会议室

面试侯考地点: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5号楼13楼学术报告厅

3.岗位考核:考核期原则上为五个工作日(2022年12月19日-23日)。

(1)考核方式:采取跟班实习考核。考核人员以实习的方式进入报考岗位所在科室跟班实习考核。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理论水平、工作态度、有无疏忽、差错、投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实际动手能力和操作技能,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应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劳动纪律、医德医风等岗位胜任能力。

(3)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二)合成成绩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岗位考核成绩×40%。

(2)排名: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进入下一个环节,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3)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生请仔细阅读《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疫情防控提示》(附件5),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四)参加考试考核时,考生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证明)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打印件(手写签名),否则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体检

体检由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进入体检环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体检(含心理测试)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经医院负责人员集体研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经医院研究和审查后确定为录用人员,在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聘用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由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兑现相关待遇,包含基本工资(按湘潭市最低工资标准核发)和绩效工资,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八、纪律要求

1.考试考核及聘用工作全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请客、送礼金(券)、发短信、找人打招呼或威胁、恐吓、诋毁、造谣,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考核资格。如聘用后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以上行为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疫情防控措施,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参与考试考核工作的相关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予以回避,未主动回避及违反者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处分。

九、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1-58669039

监督电话:0732-58669402

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和相关规定如有变动,以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为准,具体相关事宜由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附件2:招聘报名表

附件3:《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招聘廉洁风险告知书》、《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报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4: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考核表

附件5: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6:疫情防控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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