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第十八中学,始创于1956年,为国有公办学校。学校在校学生近千人,教职工80人。其中市学科带头人5人,名师工作室成员8人,高级教师35人。学校坚持“育人为本,成才为志”的校训,德育为先,以人为本,办当代“负责任”的教育;发展教师,发展学校,办当代“有品质”的教育。2008年与湖南省四大名校之一的长郡中学开展深层次合作办学,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共同开办两个“长郡直播班”。自合作以来教学成绩明显提高。同时我校还开设有美术、音乐、舞蹈、体育等特色教育,助力部分学生通过自身的努力考上理想的大学。我校作为唯一一所经湘潭市军分区批准,雨湖区人武部备案开设国防特色教育的学校,致力于对国防生的培养。国防生前景灿烂,高考时可以优先报考国防生、军事院校、警官学校,也可以报考高等院校士官生,还可以和文化生一样报考普通院校。国防班除正常配备老师担任班主任外,另外配备教官管理学生军体训练、作息和作风。国防班日常管理以及着装和生活设施等全部采用纯军事化管理。2017年湘潭市第十八中学入围湖南省教育厅主办的“身边的好学校”50强。2019年被评为湖南省“安全文明校园”。我校音乐班在2023年湘潭市“传承红色基因,童心向党”合唱比赛中获全市第一名,在湖南省第八届中学生建制班合唱比赛中获省一等奖。2023年市直单位教育系统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单位。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需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组织2024年湘潭市第十八中学编外合同制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招聘原则:(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三)择优的原则;(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二、人员管理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执行编外合同制教师相关待遇,签订劳动合同。三、报考条件(一)基本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三)招聘岗位、计划数及具体条件
学段 | 岗位名称 | 计划数 |
高中 | 高中语文 | 2 |
高中 | 高中数学 | 2 |
高中 | 高中英语 | 1 |
高中 | 高中地理 | 1 |
高中 | 高中美术 | 1 |
湖南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