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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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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工作需要,为确保各科室工作有序、正常开展,经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请相关部门同意,决定采取经费由单位自理,不纳入编制管理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共计10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批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的工作职责。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8.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2021年应届毕业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均在2021年7月1日之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工作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7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截止报名时已参加其他机关**考试尚在考察期间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7月7日(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者邮箱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提交《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xt3yy.com通知公告栏下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1寸近期半身免冠照一张以及本人简历一份,以上资料报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湘潭市岳塘区板塘铺板马路20号)人力资源部(1号楼505室)。现场报名为本院正常上班时间(7月3日和7月4日为正常休息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

(2)邮箱报名(笔试当天带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需将《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在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xt3yy.com通知公告栏下载)、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材料,1寸近期半身免冠照,所有证件、表格以扫描件,相片以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3215342041@qq.com(邮件标题:姓名+应聘岗位)。

3.报名要求及开考比例: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2)开考比例: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有急需紧缺专业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所有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同一岗位参考人员的平均分(同一职位参考人员未形成竞争的,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4.重要提醒

本次招聘公告、笔试、面试和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项,每项考试总分100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专业知识,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理论为主。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7月23日(具体笔试时间以公告为准)。

(3)笔试地点:拟定于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1号楼五楼学术交流中心(具体笔试地点以公告为准)。

2、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口述答题或口述答题与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

(2)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额不递补。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以加试成绩进行排名。

4.笔试、面试成绩公示与查询:均在考试后第三日在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示。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在公布成绩日第二日至第三日由本人书面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5.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

五、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综合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单位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院党委集体研究和审查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人力资源部和纪检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考察、公示不符合要求或试用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考察、公示、试用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如违反医院管理规定和经试用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

八、待遇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工资、绩效工资等待遇按有关政策享受单位同职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九、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登陆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官方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聘用考试诚信库,三年内不得报考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工作人员。

5.疫情期间,为加强疫情防控,请报名及参考人员自行配戴口罩,并扫描健康码方可入场。

6.本公告**终解释权归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招聘咨询电话:0731-55989858

附件: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批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岗位表.xls

附件2: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附件4: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6月2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xt3yy.com/cms/detail.action?colid=10000001&contentid=10000000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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