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14px;"> 湖南教师招聘官方【备考顾问】
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14px;">微信识别二维码,添加专属备考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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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76, 51, 229);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14px;">0元领取【成师大礼包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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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76, 51, 229);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14px;">公告解读/历年考情/备考指导/海量资料/精品课程 (二)资格初审及相关时效说明 1.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在现场报名时对应聘者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当场知晓资格初审结果。 2.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本次招聘考试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是本次招聘考试每个程序必须提供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3. “近五年”岗位证书成果材料取得的有效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其余时间取得的证书成果等不得作为报考的有效材料。 4. 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关注湘潭市教育局官网公告关注面试通知,准考证于面试当天在考点领取。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相关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面试、体检公告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自负。 (三)面试 1.面试人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为面试人选。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湘潭市教育局官网将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当场领取准考证,未带身份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3.面试开考比例:所有岗位招聘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若报名人数没有达到开考比例,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4. 面试 (1)资格初审合格后,组织专家评委组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试教和学科素养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其中试教成绩为70分,答辩成绩为30分。 (2)试教不超过20分钟,学科素养答辩不超过5分钟。 (3)报考人员完成试教后,随即参加学科素养答辩环节。 (4)面试成绩合成:面试成绩=试教成绩+答辩成绩,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岗位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为80分。 (5)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面试综合成绩入围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成绩时,以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 (四)现场资格复审 1.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湘潭教育局网公告。 2. 要求:提供报名资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属实,一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 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4.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可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者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考察与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社局官网招考资讯专栏和湘潭教育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由用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被聘用教师在本校至少服务5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不在非指定网站和公众号发布任何信息。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报考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报名参考。对录用后放弃的人员,录入湘潭市教育局考试诚信库。 (三)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或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公开招聘名优特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 0731- 52782200(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监督电话: 0731-55512987(湘潭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0731-58626298(湘潭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咨询和监督电话限工作日使用。 附件1.docx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2023年招聘教师岗位表.docx 附件2.docx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2023年招聘名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docx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2023年招聘名优教师工作经历证明.docx 附件4.docx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2023年招聘.docx 湘潭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8日